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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三资”企业患上“传染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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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4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谨防“三资”企业患上“传染病”
福建泉州市外经委一位负责人最近向记者介绍这个市“三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时说:“三资”企业要真正按国际惯例办事,就必须克服国内企业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谨防患上“传染病”。
他的忧虑并非没有道理。前不久,我们在福建沿海地区采访“三资”企业时,就发现国营企业的一些弊病已经蔓延到了“三资”企业。
“任人唯亲,关系学盛行”。一位华侨同闽南某县合资兴办了一家瓷器公司,委托一位村干部管理。而这个干部就趁机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安插到厂里。由于这些人只拿工资不干活,造成管理混乱。结果,这家公司投产一年多就亏损160万元,被迫停产。
“国情,新鞋,老路”。在一些由原国营企业车间组建的“三资”企业中,碰到问题,有的人便习惯于用“铁饭碗”、“大锅饭”等老一套做法去处理。厦门一家合营企业的外方总经理辞退了一名工人,老厂的领导却“从国情出发”,把这个工人调回老厂另行安排了工作。这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在向记者谈到中层干部聘任时说:“我不担心被解聘,解聘后可以回老厂照样工作。”老厂竟成了保护落后的“庇护所”。
令人欣慰的是,福建省一些“三资”企业已开始意识到这些“传染病”的危害性并采取了防治措施。中美合资长泰县侨泰塑料厂,合资前中方是县塑料厂,全厂180名职工,脱产的管理人员就有22人之多。工人素质差,劳动纪律松弛,经济效益很低。合资经营后,企业裁减了素质差的工人,将管理人员砍掉一半,并实行工资与产量、质量、原材料消耗指标挂钩的分配制度,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企业面貌大为改观,人均产值和利润分别比合资前提高2倍和12倍。
一些中外企业家认为,借鉴国际上通行的用工方式,改革现行的劳动人事制度,制定“三资”企业人事管理法规,确保“三资”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是防止这种“传染病”的一条根本途径。他们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人事法规时,应允许“三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设置机构、编制和用人计划。允许“三资”企业直接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择优使用等。
       新华社记者 石玉生 肖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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