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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柴现象”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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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29
第2版(经济)
专栏:市场纵横

  对“火柴现象”的思考
本报记者 潘岗
火柴,几分钱100根。有人称之为目前市场上最便宜的商品。然而,就是这小小不起眼的火柴,去年3月份以来,竟成为全国数亿消费者牵肠挂肚的话题。
3月5日,湖北一些地方出现购火柴的长蛇阵;3月中下旬,上海、南京许多商店挂起“免问牌”:火柴无货;4月1日,北京等城市宣布对火柴实行凭证、凭本供应;此后数月,许多省市先后对火柴实行最高限价……
    火柴“紧缺”之谜
是火柴生产出了问题吗?不是。1988年,我国火柴实际产量至少达2800万件(一件1000盒),大大超过当年2400万件的生产计划。就在这年3月,汇聚于河北泊头市的全国火柴厂头头,还将各厂不再削价竞销列为主要议题。
是群众想购火柴“保值”吗?也不是。谁都知道,火柴是低值易燃品,超量储存这种并非生活中大量消耗的商品,实在与花钱置定时炸弹无异。
火柴究竟哪里去了?
有人猜测:火柴厂囤积居奇,等待涨价。可有关部门追踪,同期各大火柴厂库存都在下降。
有人传言:国营商业惜售。可执法机关查证,在火柴抢购风骤起的近一年里,各地商业部门都数倍于往年投放了火柴。
一番寻觅、观察之后,人们把目光盯在了集体和个体商贩的柜台上。在那儿,似乎与市场火柴断档无缘,户户有火柴。河北某火柴厂的供货情况,为这些非国营商业摊点的货源来处作了证明。去年1—10月,这家火柴厂给国营商业供货2.25万件,而同期供给基层供销社和个体户的火柴达17万多件,前者仅占后者1/8强。
于是,急用火柴的人愤怒了:国营工厂怎能与商贩沆瀣一气?于是,不少地方政府下令:停止对个体户和小商店批供火柴!
    能说是“沆瀣一气”吗
国营火柴厂不愿给国营商业提供货源,这的确是令人生厌的。但是,当我们透过这些表面现象,就会发现还有更深的原因。
1984年,国家将火柴价格由每盒2分提为3分。1985年—1987年,火柴出现全国范围滞销、积压。这时,许多国营商业以火柴已由过去的包销改为选购为借口,大压自己库存。有的火柴厂求商业部门代存一部分都不行,卖了火柴再给钱也不干,逼得企业无路可走,只好抽人组成庞大的推销队伍,四处奔波。
1987年,西北某火柴厂年产37万件火柴,省、市两家百货批发公司全年仅从厂里提了1.7万件。为维持生计,这家工厂多次派人才在省外联系上了销售点,专门买了3辆汽车送货上门,200公里以内免费送货,货卖完后再付款。
全国不止一家火柴厂忍痛宣布停产,职工发二件火柴,代替工资。
工厂联系销售点自然多是集体、个体商业;工厂职工扛着顶替工资的火柴,也不可能去国营商店出售。这样,火柴的销售渠道也就转为集体、个体商业,以至于使过去几十年令人自豪的“主渠道”,削弱成为“支渠道”。
可想而知,当火柴突然紧俏,国营商业又提出要经销火柴之时,那些生产厂家是多么不情愿了。一位近年为某火柴厂联系销售网点立下功劳的中层干部向厂长呈“奏折”:国营商业多了不要,少了来抢,靠不住。这位厂长也心犯叽咕:这些集体、个体商业在工厂火柴积压时帮了忙,如今火柴紧缺时也不能把人家甩了呀!
正是基于这种思想,不少火柴厂给国营商业提供火柴,只不过应应差事,大量的火柴或明或暗,还是供给了集体、个体商业。
    值得研究的火柴现象
火柴虽小,却是生活必需品。多了无用,少了不成。几年来,火柴产销的大起大落提醒人们,在安排、组织这类非紧俏商品的产销时,一定要注意衔接各方关系。产、销各方,绝不能只顾本企业、本系统利益,而忽视了社会效益。
假如,国家在改火柴“包销”为“选购”的同时,明确规定商业的必要库存量;假如,国营商业能较早地给工业通报市场信息;假如,各火柴厂都能以国家大局为重……这持续数月的火柴“恐慌症”不就可以减轻甚至杜绝吗?
就在记者采写这篇报道时,有关人士提出了不少值得探讨的问题:
之一:去年火柴紧张,许多地方加大了产量,会不会造成今年又大量积压?
之二:有些地方限价过低,已超过了火柴厂承受能力。在财政补贴难以增加的情况下,会不会造成火柴生产萎缩?
之三:有些地方规定一律不许给个体户、小商贩批供火柴,以后火柴销售国营商业能否“包”起来?
……
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小火柴,大问题”,认真研究、剖析一番“火柴现象”,实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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