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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田野的律师——农民徐福华学法用法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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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1-3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来自田野的律师
——农民徐福华学法用法的故事
陈文祥
当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4年以后,他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会成为正式律师。
4年间,他先后为各地农民提供法律咨询270多人次,免费代写各种法律文书80余件,代理民事、经济案件63起,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迄今,他代理审结的案子,胜诉率为100%。这是正牌的律师也不那么容易做到的,更何况一个“泥腿子”的业余工作。他就是被人们誉为“农家好律师”的江苏省建湖县庆丰乡38岁的农民徐福华。
因家境贫寒,徐福华只喝了六年“墨水”,就被迫辍学了。那时,摆脱贫穷,成了他唯一的追求和奋斗目标。
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徐福华的初衷。
那是1983年秋天,由于供种部门掺假掺杂,使南徐村70多亩杂交稻严重混杂,损失4万多元。可惜,村民们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成群结队“闹事”。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接着,村里12万元的种子销售款,又因合同条款不完善,被人家钻了空子,钱一直无法要回。
“我要学法!”活生生的事实,把徐福华逼上了学法之路。
从此,他白天下地干活,口袋里总不忘揣两本书,累了坐在田埂上,边看书边休息。晚上,挑灯夜读,常到拂晓。亲戚送他一台旧电视机,一家人很欢喜,可没几天,他发现影响学习,牙一咬就卖了。碰到书中有“拦路虎”,他能骑车去几十里外求教。两年不到,徐福华用业余时间,阅读了数百万字的法律书籍,并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指导下,学完了《宪法》、《刑法》、《婚姻法》、《刑事诉讼法》等12门法律专业课程。毕业考试每门平均87分。
1984年4月28日,徐福华终生难忘的日子。一大早,他就来到江苏省淮阴县人民法院门口,他将用自己掌握的法律武器,第一次走上庄严的法庭打官司。
开庭了。徐福华当即慷慨陈辞:“贵县丁集乡农庄村去年11月6日凭公证合同,购了我村3000公斤杂交稻种,然而贵县的种子部门因自家种子积压,为了脱手,便用广播谎称我村种子有杂,导致受骗群众纷纷退种。我村曾两次派人起诉到贵庭,均未受理。眼看落谷期已过。今天,我再次请求贵庭秉公审理此案,保护我村合法权益。”
不料,庭长说:“你无权代表你村”。徐福华指着桌上的代理委托书,并翻开《民事诉讼法》,说明自己有权代理。这位庭长没料到眼前这个“乡巴佬”这么厉害,又将一军:“为啥款子过期五个多月才起诉。”徐福华当下指出早在交款期前就已起诉的事实,并指明,现在起诉不影响“时效”……
三天后,一份“种子全部妥善处理,货款如期还清”的加急电报,送到了徐福华手中。他眼眶“腾”地红了。
1987年4月,邻村两个人来到徐福华家,央求他做做好事。原来,这两家好不容易聚了一笔钱,从江苏兴化县个体造船户周某处,买了一条三吨水泥船。由于船没钢筋,回家只用了一个多月,就断成两截。这是一起坑害群众利益的事件。第二天,徐福华风尘仆仆赶到兴化,找到周某。对方傲慢地说:“船嘛,是断过几条,可姓周的从来没赔过一分钱。不服气,告去!”徐福华当下起诉到有关部门。在确凿的事实和威严的法律面前,周某害怕了,一番辛苦之后,徐福华如数取回了船款。
去年,本乡综合厂有一批货款被安徽省淮北市钙塑总厂久拖不还。综合厂三番五次去人索要,都是空手而归。这事,传到了徐福华的耳朵里,便决定当个“解铃人”。他来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厂软磨硬缠,百般刁难。徐福华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条款,在淮北市法院的全力支持下,将该厂一辆五吨卡车作价一万元,连同抵算2000余元银行利息的一堆钢板,顺顺当当拖了回来。综合厂要给他酬金,徐福华说啥也不要,只收了50多元的误工费。该厂有很多人不理解,他回答说:“我为你们打官司,不是图钱的,尽力保护集体和人民的合法权益,才是我真正的目的……”
如今,徐福华已正式成了庆丰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工作者,并担任了九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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