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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公布基本法咨委会成员产生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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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澳门公布基本法咨委会成员产生办法
新华社澳门1月3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及《咨委会成员界别划分及名额分配》两份文件,今天在此间正式公布。自此澳门基本法咨委会筹组工作进入成员推荐及商定邀请阶段。
咨委会成员筹划小组负责人何厚铧,向记者介绍了上述两份文件起草情况及各界人士的反应。
咨委会由81人组成,将从工商、金融地产、法律、专业人士、传播媒介、劳工及社会服务团体、宗教及其它等8个界别中产生。其中2/3的成员(即54人)通过各界推荐或自我推荐产生,由发起人邀请参加;1/3的成员(即27人)由发起人会议商定邀请参加。兼任咨委的草委成员将不超过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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