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阅读
  • 0回复

山东某些县区领导干部 严重压制群众批评必须检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0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山东某些县区领导干部
严重压制群众批评必须检讨
编辑同志:自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和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后,山东省某些县区领导干部对人民来信工作以及人民的批评,继续采取置之不理或打击的态度,这是非常错误的。
去年九月,汶上县二区东芦庄农民通讯员王革底来信,反映汶上县张吾乡合作社干部借公款给私商投机倒把,和大秤买小秤卖等违法乱纪的事实,本组即将来信转至汶上县联社,请他们调查处理。该区区长张仙瀛知道此事后,不但不检查合作社的问题,反把来信人王革底叫到区里,要他反省、检讨写稿的出发点,并说王革底“自高自大”“超越组织”“立场不稳”等,强迫他承认错误,使王革底在区政府饿了一天。这事经我们调查证实后,就在本报上开展了批评。先后有一百六十多人来信发表了意见,要求汶上县领导机关认真处理这个问题。结果,仅县政府、县委员会宣传部长和张仙瀛自己作了极不深刻的检讨,此事便不了了之。
再如去年七月间,桓台县五区东沙河村部分群众曾联名来信控告他们的乡长、党总支书记有贪污违法行为。本报把信转给桓台县府调查处理。至今已八个月,我们先后催过五次,桓台县府既不处理,也不来信。今年三月一日,我们接到山东省长清县四区周王庄村李宝玑检举村干部李宝林贪污六千多斤粮食的来信。长清四区房子恒区长接到我们的调查信后,竟把反映意见的民兵指导员李宝瑢(李宝玑是根据他反映写的信)非法传至区政府扣押五天,令其“反省错误”。最后撤销了李宝瑢的指导员职务。区干部还说李宝林贪污这点算不了什么。写信人李宝玑对此极为不满。
领导干部严重地压制批评,以及对人民来信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在山东省来说,并非是个别地方干部的问题。我建议有关机关对于各地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以及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决定的情形,来一次彻底的检查,作出必要的规定,使人民群众和党和人民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起来。
济南市农村大众报大众来信组 郑文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