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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制研究中心座谈新闻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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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新闻法制研究中心座谈新闻立法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记者王礼明报道:以研究中外新闻法理论与实践,为我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咨询服务的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立法座谈会。首都50余名新闻界、法学界以及党政机关从事新闻法制研究的人士出席了会议。研究中心第一主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王学珍介绍了这一民间学术机构成立的经过和主要任务。
会上,张友渔、李庄、李普、谢文清等10多人就我国新闻法的指导思想和它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发表了意见。许多同志说,制定新闻法是为了实现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因此,在新闻法中,应明确规定保障新闻自由。要把新闻法搞成保护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法,而不能搞成限制新闻自由的法,搞成新闻管理法。
中国新闻法制研究中心是为了适应加强研究和加快制定新闻法的实际需要,由北京大学和新闻出版署等单位的研究人员联合发起,于1988年成立的。目前有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研究员40余名。研究中心正在国内外争取新闻界、法学界专家、学者及有关组织的支持,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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