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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有漏洞 某团军人早婚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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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婚姻登记有漏洞
  某团军人早婚多
最近,我对驻陕西某团战士的婚姻状况作了一次调查,发现战士早婚现象比较严重。在我调查的98名已婚战士中,结婚时未到法定年龄的竟有73名,其中最小的才19岁。这些战士在结婚登记时,绝大部分没有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那么,他们是怎么过“关”的呢?
婚姻登记机关少数工作人员拿婚姻法当儿戏。据这些已婚的战士反映,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的结婚证,是父母通过亲朋好友开后门搞来的。如一名副班长去年探家时,他的父母让他同从小结为“娃娃亲”的表妹结婚。当时他曾考虑到自己才20岁,而且这位表妹又属近亲,不同意这门婚事。但是,他拗不过父母,终于被强迫同表妹去乡政府登记,并通过熟人开出了结婚证。直到去年8月,连队干部得知这一情况后,做通了这个战士家长的思想工作,才使他得以同表妹办了离婚手续。
一些主管婚姻登记的同志责任心不强。如一个四川籍战士,去年11月被父亲用假电报叫回家,让他同村里一位姑娘结婚。当时这个战士19岁,姑娘18岁。为了顺利办理婚姻登记,他们涂改了村委会开的证明。本来,这样的“破绽”是不难发现的,但乡政府有关人员给他们开结婚证时,连村委会开的这张证明看都没看就开绿灯放行了。
按规定,战士结婚必须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然后到地方人民政府登记。但是,有的战士却由父母所在单位或村、镇出具证明后就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不少这类证明信完全是根据战士的自我介绍来写的,水分很大。而一些婚姻登记机关对此虽有察觉,却睁只眼闭只眼,不愿多管“闲事”。
建议部队和地方共同抓好婚姻法和晚婚晚育的宣传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早婚风的蔓延。
   陕西汉中驻军某部 伍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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