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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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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调查附记:
最近,记者走访了北京图书馆,有关负责同志对发放借书证为何要收取押金一事作了说明。
北京图书馆是我国的国家图书馆,馆内所藏的书刊资料是面向全国服务的。北京图书馆的藏书品种多,但复本少,因此它的服务方针是以保证馆内阅读为主,图书不可能大量外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图书馆的图书一般也限于在馆内阅读,并不外借。目前,北京图书馆已开设了30多个阅览室,阅览座位有3000多个,日接待读者七八千人次。眼下,北京图书馆已有近百万册新书、报刊提供开架阅读,读者只要前去,即可阅读。同时,北京图书馆还为读者提供了较方便的复制资料的手段。
北京图书馆对外出借图书的业务,只是在保证馆内阅读的前提下开展的一项服务业务。借书证的发放范围、数量和借书范围都有一定限制。当前,北京图书馆发出各种借书证4万多个,这个数字已达到北京图书馆目前藏书、设备、人员等方面的综合承受能力。北京图书馆的书刊资料阅读和外借服务都是无偿的,但在外借图书服务中,有些读者不爱护图书,不按期归还所借的图书,致使国家财产蒙受损失,并严重影响图书的正常流通。为此,北京图书馆决定从今年开始收取一定数量的借书押金,一张外文借书证收100元押金,一张中文图书借书卡收20元押金,所收的押金于退证时归还。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把有限的借书证发给那些真正需要的读者,以便提高借书证的实际使用率。以外文借书证为例,发放范围限于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当行政职务的人。据了解,北京地区的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政府部门、军队中的司局级、师级以上干部已超过20万人,而现在北京图书馆充其量只能向个人发放2万个借书证,收一点押金和适当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就可以挡一挡那些不需要经常借书的人。二、加强管理,保护图书。现在,一些单位变化很大,人员流动也很快。北京图书馆借书证的发放范围是面向全国的,不采取一些经济手段很难管理。收一点押金,可以使借书人调离工作单位时及时交还图书,同时还可以防止图书损坏和不按期归还图书的现象发生。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后门借书证。
北京图书馆业务处的负责同志还告诉记者:目前,绝大多数读者对办理借书证收取押金的做法是赞同的。当然,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没有重新办新借书证,这些单位和个人基本上是属于不需要经常借书的。多数读者希望北京图书馆增加发证数量,而目前北京图书馆难于满足这一要求。
       本报记者 李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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