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苏联加强物价监督 不允许乱涨价、欺骗顾客和牟取暴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5
第6版(国际)
专栏:

  苏联加强物价监督
  不允许乱涨价、欺骗顾客和牟取暴利
新华社莫斯科2月3日电 苏联政府为加强物价监督工作,不允许不合理地涨价、欺骗顾客和牟取高额利润。
塔斯社今天发表了苏联部长会议关于消除制定价格工作中的缺点的决定。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苏联的企业实行了全面经济核算和自负盈亏,它们在制定价格方面的权利扩大了,一些企业趁机提高了产品价格,利润低的日用品和儿童商品的产量大大减少。各种合作社也纷纷提高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甚至出现了从国营商店购买紧俏商品加价出售给顾客的现象。
苏联政府决定:国家对低利润产品的订货是轻工业企业的硬性任务;禁止对消费性能变化不大的商品提高价格;禁止对儿童和老年人用品制定过高的议价和临时价格;对新产品和时髦产品的临时加价不得超过50%。
针对合作社的特殊情况,苏联部长会议委托地方政府为合作餐馆制定最高加价,并且监督其食品质量,合作社收支情况要严格登记,否则将承担苏联合作社法规定的责任。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