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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举报人日子难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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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05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举报人日子难过
1月16日《工人日报》程京林的文章说,从我们近几个月收到的群众来信中,发现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不少举报人日子难过。被举报的人或事,一般都由有关部门查处。但举报人有的被调离原岗位,有的被撤职,有的莫名其妙地成为“富余人员”,有的被扣发奖金工资。
山东潍坊第一轻工机械厂于加淦向有关部门举报了潍坊一轻系统某单位的服务公司非法倒卖钢材的问题。去年10月份的工资当即被扣发,以后3个月的奖金也没份儿。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无人过问。
还有些单位不明着打击举报人,但却利用种种手段孤立举报人。如在群众中散布:“某某某是存心砸大伙儿的饭碗。”“大家多分点儿钱有什么不好?这一告,把到手的钱告飞了不说,还倒赔了许多。”使举报人在不明真相的群众中成了众矢之的,难以存身。
湖南某市锅炉厂的一位质检科长,向有关部门举报本厂生产的锅炉不合格,而厂长利用职权强行将不合格的锅炉出厂。信被有关部门转到厂长的手中,这位科长被撤了职,理由是:“工作需要”。
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为什么举报材料会被转到被举报人手中?举报是为了让每一位公民正常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如果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导致举报人无处存身,也就失去了举报中心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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