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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和售价一步到位搞现金实转 深圳特区出现购房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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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0
第1版(要闻)
专栏:

  住房租金和售价一步到位搞现金实转
  深圳特区出现购房热
新华社深圳2月9日电 (记者蒋顺章)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展开,深圳经济特区出现了购房热。
截至1月25日,深圳特区(蛇口工业区除外,下同)的机关干部、职工已同房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签订租售住房合同10770宗(套),约占全特区应参加房改的单元式住宅总数的25%。其中干部、职工签订的购房合同占已签订租售住房合同总数的94.4%,并交付部分购房现金9430多万元。由于干部和职工踊跃购买住房,现在平均每天签订购房合同150宗(套)左右仍然满足不了要求。
深圳特区从去年10月1日正式开始的这次住房制度改革,有四大特点,一是住房租金和售价“一步到位”,都以住宅的准成本计价(包括住宅本体造价、工程管理费和建设期间的投资利息三部分)。二是以卖老房为主,租售并举。这次房改不仅把老房的租金从原来的每平方米0.14元提高到2.06元的准成本价,而且明确宣布今后的住房租金将随着市场物价指数的变动而浮动。为了鼓励职工买房,深圳还制定了鼓励早买房、早付款和银行低息贷款,以及产权归己并享受继承权、赠与权和自由买卖权等优惠政策和法律措施。三是现金实转。各单位对干部、职工的住房补贴、住房租金和购房款,一律用现金发放或缴纳,不搞“住房券”之类的空转。四是政企分开。根据党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职工不同经济收入情况,深圳这次实施的房改方案只限于在党政事业单位内实行。国营企业可参照这一方案制定各自的房改方案,但必须与党政事业单位的房改同步进行。并规定企业的租金和售价必须提到准成本或全成本,住房补贴标准最高也不得超过党政事业单位的同类标准。
动手较早、准备充分、群众基础扎实,是深圳特区住房制度改革得以顺利推行的重要原因。正由于对特区职工住房的历史与现状、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房改方案反复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才出台的,群众的思想准备比较充分。
自去年10月房改以来,深圳工商银行的个人存款余额减少了6000多万元,但全特区各银行存款结余总额却未降低,原因是这些减少的个人存款已转移到住房的产权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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