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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会来解决这一难题——南通实行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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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0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由社会来解决这一难题
  ——南通实行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
本报记者 龚永泉
从去年9月1日起,江苏南通市实行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企业按每个职工每年20元向生养基金会交纳统筹金。女职工凡按计划生育孩子,由基金会一次付给企业1000元补偿费。这样,将有助于减轻女职工多的企业的负担,促进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追加的实事
不少企业不愿招收女工、职业学校录取分数线女生要高于男生的情况,在南通也存在。一个企业原打算招收50名职工,因劳动部门要求他们适当招收些女性,该企业竟表示宁可不招工。有人讽之为“宁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
对这个问题如何认识?仅仅指责企业领导“封建”、“偏见”是无济于事的。问题的症结是:企业必须支付女职工生儿育女期间的工资和医药费。这在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时,矛盾并不突出;一旦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时,企业家们就纷纷显得“门槛精”了,即便是女企业家也不例外。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女职工承担的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价值,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女职工多的企业进行补偿?南通市总工会、市妇联去年在全市开展了“女职工生育价值大讨论”。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理论研讨会,明确了女职工生育是整个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延续、文明和进步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这为探索女职工生育价值补偿扫除了思想上的障碍。
去年7月初,市长张佑才在局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上宣传了用社会统筹办法解决女职工生育价值补偿的意义,决定在当年为全市人民办10件实事的基础上,再增加生养基金补偿,办11件实事。
于是,根据“以支定收造福社会”的原则,经过科学的测算,全国第一个对女职工生养进行社会补偿的实施方案在南通应运而生。
好事多助
南通市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从酝酿到实施,只有半年多时间,可谓进展神速。这和方方面面“九牛爬坡个个出力”是分不开的。
市委副书记李明勋去年2月就说:“要通过对女职工生育价值的讨论,研究社会对策。人类自身再生产价值研讨的成果,是社会学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最终是社会得益。”市长张佑才更是担当了拍板的角色,因而被全国总工会女工委授予“女职工之友”称号。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在方案的选择和测算上都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作为男职工多的企业的厂长、经理,也表现了男子汉的豁达。渔船柴油机厂厂长高世熊说:“谁家没有母亲、妻子、儿女?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多出点钱就多出点钱。”
南通市对女职工生育进行社会补偿,是理论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产物。恩格斯早在100多年前就指出:“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用这个理论看现实生活,女职工生育的价值和女工生育支出单单由企业负担的不合理性就十分明显了。南通市在大讨论中提供了不少实例:国棉四厂调查了9位曾获得局级标兵及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一线挡车工,她们获得称号最少在4次以上,但在生育后,却有7名从先进行列中消失了,为生育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国棉一厂女工占61%,因女工生育影响全厂年利润占1.2%;而女职工只占26%的另一个厂,只影响年利润的0.38%。
通过解决女职工生育价值补偿的实践,市总工会和市妇联不仅实现了一桩夙愿,也升华了对自身职能的认识: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要从一人一事的单个维护,转到为全体妇女谋利益的整体维护;从习惯于口头交涉的“唾沫官司”维护,转到参与制订法规政策的维护。
完善与延伸
基金会的同志告诉记者,如果说这是办了一件实事、好事,只能说开了个好头,还要不断完善和延伸。
补偿办法有利于纠正就业、升学、毕业生分配上的男女不平等,但毕竟不能杜绝这些现象。企业之间因女职工生育的负担相对得到均衡,但并不等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就都能照章办事,还要进一步督促落实。
随着时代的进步,优生优育,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妇女生育已不是简单的体力支出,而是延伸到复杂的智力上的投入。在女职工中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已成为妇女工作的新领域。
南通国棉一厂副厂长左成勤反映:纺织厂是女性的王国,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工不做夜班,势必要增加预备工以替代,而上级考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利税等指标却依然如故。这样会影响企业升级,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考虑。
“一位母亲加上一辆婴儿车,组成了一个前进的家庭”,有首诗曾这样描述一位纺织女工56天产假后冒雪上班的艰辛。而如今,国家已法定产假为90天,各地还对独生子女的产妇实行哺乳假。仅此一端,也折射了历史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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