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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机关反贪污斗争进入最后阶段 成立人民法庭审理贪污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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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03
第1版()
专栏:

中央各机关反贪污斗争进入最后阶段
成立人民法庭审理贪污案件
【新华社二日讯】中央各机关的反贪污斗争自四月一日起,胜利地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各机关都按照规定成立了人民法庭,群众性的反贪污斗争即将逐渐结束。参加人民法庭工作的人员,现正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以便迅速开始审理,其余大部分干部都将在日内回到业务岗位上去。在今后半个月内,各级负责干部在运动开始时没有来得及作检讨或检讨不够深刻的,将逐级继续进行检讨。
根据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的指示,各机关对那些至今拒不坦白的极少数贪污分子,决不因群众性的反贪污运动结束而稍有放松。这些贪污分子将由各机关集中起来,继续予以追查,不论一年两年,不到彻底破案,决不休止。一切尚未坦白的贪污分子,应该正视人民政府彻底肃清贪污的坚决意志,如果他们还不迅速悔悟,必然逃不脱人民的法网。
中央各机关自三月初开始根据严肃与宽大相结合的精神,对贪污分子进行大批处理,使反贪污斗争获得了更巨大成绩。各机关对贪污在一千万元以下的贪污分子,已基本上处理完毕。有些机关并对贪污一千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作了典型处理。许多过去执迷不悟的贪污分子为了争取宽大处理,纷纷坦白、补充交代材料和检举别人的罪行。因此,绝大多数的贪污问题都已陆续破案。三月份一个月内清查出来的一亿元以上的大贪污分子人数,就几乎和过去三个月内清查出来的大贪污分子总数相等。
三月间各机关在进行处理时,同时进行了追赃工作。根据这一阶段各机关的经验,追赃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必须鼓励贪污分子自动退赃。这就必须向贪污分子反复说明退赃减罪的政策,必须使贪污分子了解:老实退赃是坦白悔过的具体证明。中央各机关中,凡是这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追赃工作就比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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