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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 每年4月为全国“爱国卫生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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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
每年4月为全国“爱国卫生月”
本报北京2月10日讯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从今年起,每年4月为全国的“爱国卫生月”(各地因气候条件不同,具体日期可适当调整)。为此,该委日前就如何开展第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发出通知。
通知提出,在爱国卫生月中,各级政府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当地本年度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具体规划和措施;安排人力、财力和物力。各委员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任,检查所承担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带头搞好卫生。通过这一活动,强化大卫生观念,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通知要求大张旗鼓地全面整顿环境,消灭卫生死角;加强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扎扎实实地除四害;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市、县和地区活动;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引导群众改变不卫生行为,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防病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关于今年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点,通知是这样布置的:城市要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铁路、交通部门要搞好火车、公共汽车及车站、码头卫生;建好、管好厕所,旅游开放城市和风景区的公共厕所更要符合卫生标准;处理好蚊蝇孳生地,开展灭鼠活动。农村要抓好集贸市场的卫生管理;搞好改水和灭鼠。
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是吸烟与健康、食品卫生知识、水与疾病的关系,以及水源的安全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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