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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廉政建设的大气候——读姜春云文章的联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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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形成廉政建设的大气候
——读姜春云文章的联想
李昌
人民日报1月31日刊登了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同志的文章——《郯城、昌乐县廉政建设的经验说明了什么?》我读后精神振奋,衷心拥护,想来广大读者,定有同感。
姜春云的文章写得好。应该说,首先是郯城、昌乐的县委、县政府廉政的实际行动好。中央一再强调要两个文明一齐抓。姜春云文章所表达的山东省、县同志关于廉政建设的言行,就是忠实反映和执行了人民大众对进一步实行人民民主的意愿和要求,同时在落实党中央关于“两手抓”的方针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郯城、昌乐两县开展廉政建设,端正三风(党风、政风、民风)的特点和主要经验是:思想正,决心大,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形成了思想——决心——措施——效果的良性循环,从而一顺百顺,一通百通。
从郯城、昌乐两县廉政建设的实践,我产生了以下联想:
如何看待“大气候”与“小气候”。所谓“大环境不变,小气候难变”的流行说法,虽有事实根据,但不是全部真理。当年我国震撼世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是首先从凤阳的小岗村开始的,凤阳小气候变了,推动安徽的中气候(中等范围)变化,又影响到全国大气候的变化。这说明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仍然是有效的,小气候变化,促成地方和部门的中气候变化,然后影响到全国大气候变化。或者大气候先酝酿变化再影响地区、部门的中气候变化,然后覆盖全国,促成普遍小气候变化,都是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的。
现在山东省政府制定了《省级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守则》,省级机关以廉政为中心,将厉行领导带头的责任制,并发动下级和群众评议监督,这是一个中气候变化的良好开端。因此,我建议承担大众传播媒介任务的单位,连续报道全国县级廉政的小气候变化,系统报道地区和部门的中气候变化,同时报道在党中央领导下的这场大气候变化,提高民族信心,鼓舞人民士气,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提供伟大的精神动力。
增强公民意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姜春云的文章说得好:“只有在民主政治建设上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才能减少以至消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我觉得配套制度建设的中心环节在于通过学习和实践,增强人民的公民意识,树立民主法制观念,议政参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行政区域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当前的廉政建设中似应进一步有所作为,更好地代表民意,行使民权,对掌权干部实行监督,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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