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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内务部发出通知 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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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03
第2版()
专栏:

中央内务部发出通知
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
旧历清明节(四月五日)将到,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特发出在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的通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行。通知内容为:(一)清明节各地可适应群众扫祭习惯纪念革命烈士,并结合抗美援朝、反细菌战举行小型追悼会,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更进一步地尊重革命烈士家属。(二)在清明节前应普遍检查一次革命烈士的坟墓,进行修补添土,整理烈士碑牌,各乡(村)政府应负责登记清理,加以保护。(三)烈士陵园、公墓及周围可以植树的烈士墓,应增植树木。(四)组织访问组或检查组,深入村、户进行访问和检查革命烈属在春耕中的生产情况,并检查各村对缺少劳动力的革命烈属代耕的情况,保证不荒芜一亩地,争取今年丰产的胜利。对于老根据地和灾区的烈属尤应特别注意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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