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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李月生乐为群众做好事 义务赡养十一位孤寡老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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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共产党员李月生乐为群众做好事
义务赡养十一位孤寡老人
本报讯 记者王艾生报道:据山西省方山县老龄委介绍,山西省方山县麻地会乡石湾村党支部书记李月生,从1958年至今,30年来先后义务赡养11位孤寡老人,在当地传为佳话。
李月生,52岁,30多年一直担任村干部。50年代中期,他结识了本县圪洞镇东沟村无儿无女的胡玉喜老汉。老汉是民间艺人,李月生拜师学艺,师徒感情日深。1967年胡玉喜年老患病,失去劳动能力,月生为老人种自留地、磨面、看病买药……直到1970年老人下世。1976年李月生义务赡养本村阎志善老汉,老汉年过70岁,老伴早去世,只留下一个15岁的女儿,和从外地收养的一个年仅9岁的孙子。李月生挑起赡养老汉重担,他安排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并从自己每月工资中拿出10元接济老人,直到1982年老人去世。李月生帮助老人嫁了姑娘,娶了孙媳妇。
1984年,乡党委调李月生到冯家庄村下乡,他到村后走访贫困户、孤寡老人和烈军属,并又挑起赡养72岁孤寡老人任恩富的担子,直到老汉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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