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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失落旅行包被人捡到后交给民警 可耻——民警杨宏春打开看是巨款竟私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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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可喜——失落旅行包被人捡到后交给民警
可耻——民警杨宏春打开看是巨款竟私吞
本报讯 据南宁晚报记者符显略、陈设报道:1月10日,《南宁晚报》刊登一则广告查寻失落巨款。据失主——南宁市一个体户称,1月9日下午,他把54000元现金放在一个黑色旅行包里,捆在一辆红色的摩托车后座上,打算拿到储蓄所存起来。可到储蓄所后,装钱的旅行包却不见了。失主满怀希望来登广告,但离去时又感到渺茫:有谁捡到如此一笔巨款还能交出来呢?
没想到登广告还真灵,马上有好几位群众提供线索,他们都证实巨款是在七星路中段一家商店对面跌落的,当时一位男子先捡起来,然后有一驾摩托车青年民警把旅行包接了过去。有一姑娘说她当时正与一女友骑自行车路过,她看到一位青年民警接过旅行包并当场把包打开,她和女友看到里面装的全是钱。她还留神看了一下那民警的胸章,记下了胸章的4个号码。
这些线索很快反馈到市公安局,并把那个拿走失落巨款的民警查了出来。他是南宁市交警支队二中队民警杨宏春。原来,他把巨款拿走后,即从中取出1万元放在家里,又把余下的4.4万元连同那个黑色旅行包塞进一熟人家中的纸箱里。当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找到杨宏春时,他当即承认了此事。南宁市公安局的领导认为,作为一个人民警察,理应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杨宏春的所作所为不配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已经触犯了刑律,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南宁市公安局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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