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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使用与家庭联产责任制相适应 吉林探索推广农业机械新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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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4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机使用与家庭联产责任制相适应
吉林探索推广农业机械新途径
本报讯 据2月10日出版的吉林日报报道:设备一次性投资大与农民购买力低,大设备与小生产规模——这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直困扰吉林农机发展的两大矛盾。这两个实质性的问题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终于找到了途径。
改革之初,分田到户,农机备受冷落,全省机耕地面积骤减40%。随着商品经济意识的觉醒和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对农机的使用又有了新认识。然而,农机,特别是大型农机具,一次性投资之大,农民一家一户是很难负担的。针对这些问题,农机部门首先在设备小型化上下功夫。在推广水稻大棚盘育苗机插秧技术时,他们推荐桦甸市研制出的短大棚、小蒸气出芽室、手摇播种机,配备延边产手动插秧机,使一次性亩投资由220元降到60元左右。
在农机使用上,他们逐步摸索出一套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方法,并加以推广。在耕地作业上实行轮翻制,即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对耕地实行长期规划,联合使用农机,统一耕翻,费用均摊。在播种作业上实行统种分管制,即以联合使用机械统一播种为基础,其它田间作业实行分户管理。到1988年底,全省已有45%的乡(镇)实行了轮翻制,实行统种分管的村已达2700个,占全省村总数的26%,到1988年底,全省农用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0.3万台,其中农民个体经营占92.9%。农机总动力、配套农机具数量都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机耕地、机播种面积也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分别达到2363万亩和1632万亩,机插秧面积达到226万亩,居全国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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