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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各烟草批发站目无法纪 私分推销费三十多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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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5
第1版(要闻)
专栏:

  贵阳各烟草批发站目无法纪
私分推销费三十多万
本报贵阳电 记者潘帝都、胡跃平报道: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所属各烟草批发站滥发推销费情况十分严重。最近经贵阳市审计局审计调查,发现下属各烟批站从去年以来,私分推销费共31万元,人均近3000元,发放最多的第一批发站人均高达6700元。
经查实,各批发站从去年4月至9月,按每箱5元的标准,将推销费20余万元中的13.8万元直接用现金私分到职工手中,人均得1300余元,有的人均高达2600余元。去年8月至9月,省烟草公司卷烟销售公司又扩大了推销费的发放标准,每销售一箱乙级烟,奖给高级软嘴“贵烟”一条(由烟厂发给),按每条“贵烟”批发价20.64元计算,一下子将推销费标准提高4倍。于是各批发站更变本加厉,将两个月左右获得的8432条“贵烟”,全部作为账外物资,采用各种手法私分。
贵阳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这起违纪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已查实的违纪金额,一律收缴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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