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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华北行政委员会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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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04
第1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华北行政委员会通告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订于四月五日在北京东城王驸马胡同三号正式办公,嗣后所有华北五省及北京、天津二市民事、刑事上诉案件,统归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处理。特此通告。
一九五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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