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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作较多修改补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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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6
第2版(要闻)
专栏:

  《行政诉讼法(草案)》经广泛
征求意见后作较多修改补充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今天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作的《行政诉讼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王汉斌说,这个草案自公布以来,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草案逐条进行讨论修改。大家认为,草案的主要内容基本是可行的,并提出不少修改、补充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和各地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草案中关于关于受案范围,关于规章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审判的依据问题,关于起诉和受理问题,关于审理问题,关于判决问题,关于行政诉讼法基本程序应当做出比较完整的规定问题等,作了较多的修改、补充。
原草案7章49条,现修改为10章68条。这个草案修改稿经常委会审议后,将提请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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