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伪造“第二胎批准书”诈骗 邳县严惩破坏计划生育两罪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6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伪造“第二胎批准书”诈骗
邳县严惩破坏计划生育两罪犯
本报讯 杨同毅、杨同林兄弟俩因伪造“第二胎批准书”,最近被江苏省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杨同毅曾经在邳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负责生二胎的批准手续。1986年9月,杨同毅调离计生委时,私带盖有公章的空白“准生证”20余份。在1987年4月至1988年3月间,他先后为7人填写了准生第二胎的批准书,使4人超生第二胎,一人超计划怀孕,从中骗取现金400元和“凤凰”牌自行车一辆及烟酒等物。
后来,杨同毅将盗来的空白准生证交给自己的胞弟杨同林保管,并授意其怎样填写使用。杨同林先后为8人非法填写准生证书,使6人超生第二胎,1人超计划怀孕,骗得和索要现金5450元、“凤凰”牌自行车一辆,以及食品衣物等。                 
       (秋实 光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