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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活待遇 解除后顾之忧 烟台实行职工退休养老一体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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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9
第1版(要闻)
专栏:

  提高生活待遇 解除后顾之忧
烟台实行职工退休养老一体化
本报济南电 据齐鲁晚报报道:一项加快劳动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制度一体化和退休养老基金统筹一体化,从2月1日起在烟台市首次实行。
烟台市的这项改革将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和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计划内临时工三者的退休养老制度实行一体化。正常退休的条件和待遇是: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连续工龄或交纳退休养老基金的年限满15年者,退休后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从第16年起每满一年加发1%,最高不超过95%。职工退休养老基金仍实行全市统筹,统一改为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8.5%提取,并决定固定工、合同工、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计划内临时工的退休养老基金三者合用。
职工退休养老一体化提高了退休职工生活待遇,解除了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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