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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负责人呼吁重视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不是任意倾废的垃圾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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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19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国家海洋局负责人呼吁重视海洋环境保护
海洋不是任意倾废的垃圾箱
本报讯 记者王溪元报道: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杨文鹤前不久曾率团参加伦敦倾废公约缔约国会议。近日,他发表谈话说,海洋并不是什么都可容纳的垃圾箱,任何集团和个人向海洋倾倒废弃物都要依法办事,社会各界对于保护海洋环境应当给予积极支持。
遗憾的是,我们社会中的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是“倾废公约”,甚至有的企业领导人也不懂得这方面的条约和法律,这对保护海洋环境十分不利。
据了解,我国海岸线很长,70年代以前向海洋倾废的数量较少;70年代末以后,倾废数量不断加大,逐渐形成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排入海洋的生活污水达15亿吨,工业废水45亿吨,在近岸海区已经造成相当严重的污染。大连湾在最严重的污染年份损失海参1万多公斤、扇贝10多万公斤。我国一些海域的生物资源大量死亡,有的鱼类面临绝迹,一些海岸的海水变质变臭,旅游资源和海水养殖场被毁。在一些港湾地区,废水、油污、铬、汞等有害物质,严重威胁着沿海居民的身体健康。
杨文鹤指出,早在中国沿海出现污染现象以前,海洋已成为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的重要倾废场所。到70年代初,世界上被污染的海域几乎遍及各个大陆边缘。1972年,英国政府发起在伦敦召开了政府间海上倾废公约会议,通过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它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即《伦敦倾废公约》。这个公约自1975年生效,至今已有62个国家加入。我国于1985年加入这一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杨文鹤说,我国在加入伦敦倾废公约之前,已于1983年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我国还相继颁布了《海洋倾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管理条例》,组建了“中国海监”船队和航空大队,对违章倾废者进行监视和取证。同时,还建起了全国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网,划定出20多个海上倾废区。近几年来,我国海洋环境质量开始好转,但由于存在着倾废者受益与非倾废者(尤其是近海养殖业、旅游业)受损的不平衡,存在着当代人受益与子孙后代承受后果的不平衡,存在着局部受益与全局受损的不平衡,再加上许多人认识不足,海洋倾废管理工作的难度仍很大。所以,除了有关部门改善管理之外,还需要各界人士特别是有关企业的领导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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