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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柜台的利与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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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2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出租柜台的利与弊
目前,我市国营、集体商店出租给个体户经营的柜台达3000处之多,闹市街道的一些店前店内,基本上被出租柜台所占领。这种出租柜台的做法究竟给谁带来了利益?
显然,出租方毫不费力,可获得可观的租金。如兰州百货大楼,出租柜台300多个,一年之内可获租金200万元,相当于兰州百货大楼全年实现营业利润的71.4%。而承租方也不会甘愿只让利给出租方,他们往往把高租金转嫁于消费者身上。因此,出租柜台商品的价格一般高于国营柜台。仍以兰州百货大楼为例,同是兰州第二毛纺厂生产的拷花呢大衣,国营售价196元一件,而相隔几步的个体经营柜台竟卖227元;同一厂家生产的天鹅牌纯毛毯,3楼国营柜台上卖194元,而4楼个体柜台卖210元;有的纯属化纤织物,个体柜台的一些叫卖者则大喊“纯毛料子”,“加厚优品”,消费者稍不留意,就要上当。
我国的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确需广开经营渠道鼓励竞争,但因出租方只图获利,忽视管理,任其自发经营,使国营商店与个体经营混在一起,让一些不法经营者钻了空子,从而损害了国营商店的信誉。有关部门和出租柜台的单位,还是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珍惜商业信誉,对出租柜台进行清理整顿。
                 甘肃兰州市统计局 袁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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