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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保护软件 中美首次达成开发销售软件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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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我国将立法保护软件
中美首次达成开发销售软件协议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猛子报道:中国再次表明,它将采取种种措施,包括通过立法,来保护知识产权。
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六研究所与美国安信达公司昨日就合作开发与经销安信达公司迪贝斯—4等数据库软件的中文版达成协议。
机械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司一位官员对记者说:“这是中外首次数据库软件开发和经销合作。它表达了我国政府促使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维护软件产品中外各方合法权益的决心。”
由于计算机软件有着难以开发而又极易复制的特点,在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情况下,我国的软件产业发展困难,国外软件行业的一些利益也受到影响。
据透露:国家法制局已授权机械电子工业部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共同草拟计算机软件保护法。不久,将先期产生软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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