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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者已作检查并赔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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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5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钓鱼者已作检查并赔款
去年12月7日你报第五版刊登了《钓鱼者喜获丰收,养鱼者苦笑相陪》的读者来信后,县委、县政府领导人责成我局进行调查。经查,钓鱼者是县计经委副主任汤启民和县公安局治安股朱信民等人。
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汤启民和朱信民同志在所在单位公开检查,并将书面检查分送县纪委和县监察局;赔偿鱼款75元,并向承包人赔礼道歉。
我县县委还向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为政清廉。 
             江苏丹徒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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