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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作出决定 增加挂钩化肥 促进粮食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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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作出决定
增加挂钩化肥 促进粮食生产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陈芸)记者从商业部粮食购销司获悉,为加快粮食生产发展,国务院已决定从1989年起,中央和地方都将适当增加粮食合同定购挂钩化肥的数量。
中央增加的挂钩化肥数量是:每50公斤大米、大豆挂钩标准肥由去年的3公斤增加到7.5公斤;小麦、玉米由3公斤增加到5公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自有化肥资源情况,适当增加。
国务院要求各地在确定了本地区的挂钩化肥数量后,连同中央专项安排的挂钩化肥一起确定标准,向农民公布。1989年供应的与合同定购挂钩的化肥,仍按去年的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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