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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4亿公款被个人侵占 省政府限上半年清收完毕 对赖着不还者要诉诸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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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湖北14亿公款被个人侵占
省政府限上半年清收完毕
对赖着不还者要诉诸法律
新华社武汉2月25日电 (记者施勇峰)银行部门提供的一份资料令人瞠目咋舌:湖北省有14亿元公款被个人侵占。这笔巨额资金相当于这个省去年新增贷款的22%,或相当于去年全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额的30.4%。湖北省政府已采取强硬措施,限期清收。
据湖北省人民银行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侵占公款的大部分是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的干部和职工。仅荆州、咸宁、孝感、随州四个地市,侵占公款的个人就达20.7万人、占用金额达1.7亿元。云梦县侵占公款的干部职工中副局长以上的干部达131人、金额达7万多元。据了解,这些被占用的公款,有的用来营建私房,有的用来吃喝玩乐,有的用于倒买倒卖等非法活动。
湖北省政府最近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在上半年将这些公款基本清收完毕。他们首先将占用公款者的情况公诸于众,让群众监督;并对清收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限期完成清收任务;同时运用教育、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等手段,多管齐下。对还款态度不积极的,用罚款等经济手段给予制裁,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占用公款数额较大的钉子户,要督促还款,直至变卖其资产抵押;对赖着不还的,要诉诸法律,按法律程序清收。
截至2月中旬,湖北省被个人所占用的公款已经收回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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