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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境买进毒品运送香港 三名贩毒犯云南伏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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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非法出境买进毒品运送香港
三名贩毒犯云南伏法
新华社昆明2月25日电 (记者罗苹)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对重大走私毒品犯曹国钧、杨春生、吴应刚执行死刑的命令,这3名罪犯随即被处决。同案犯梁洪恩、王伟通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个案件是云南省保山地区龙陵县公安机关经过严密侦查破获的。曹国钧是香港居民,去年2月他来云南,勾结昆明市的吴应刚和瑞丽县的杨春生非法出境,买进海洛因700克,假道昆明、广州运往香港。去年6月,曹犯又与香港的梁洪恩、广州的王伟通一起到云南,再次与杨春生、吴应刚合伙贩运毒品。7月4日,龙陵县公安局将正在运毒品的杨春生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4900克。随后,曹国钧、梁洪恩、王伟通、吴应刚也相继被缉拿归案。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山分院依法对5名贩毒分子提起公诉,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处曹国钧、杨春生、吴应刚三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梁洪恩、王伟通有期徒刑各15年。5名案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裁定,驳回上诉。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核准判处曹国钧、杨春生、吴应刚3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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