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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正抓紧修订 可望年内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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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7
第1版(要闻)
专栏:

  《工会法》正抓紧修订
可望年内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徐克洪、黄晓南)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在抓紧修订《工会法》,力争今年内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以使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有法律依据。
工会权威人士指出,于50年代制订的中国第一个《工会法》显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因此,全国总工会把修订《工会法》作为1989年工作要点之一。
今年,拥有近1亿会员的全国总工会还将努力推动制定《劳动法》的进程,重点推动《最低工资保障法》的起草工作,提出修改完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条例》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的立法建议,参与国务院关于《企业辞退职工和职工退职条例》、《合理组织劳动条例》等法规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工作。
今天结束的全总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还确定,要把积极支持职工参加反腐败斗争,进一步疏通工会的社会监督渠道作为今年工会工作的重点。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积极支持职工举报、揭露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对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工会应接受职工投诉;坚决保护举报人,对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的职工,工会更要坚决保护,追究施行打击报复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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