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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草案)在港咨询 有争议及尚未解决问题将作为研讨重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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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2-2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香港基本法(草案)在港咨询
有争议及尚未解决问题将作为研讨重点
新华社香港二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姚达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梁振英今天在这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咨委会秘书处将从二十七日开始向全港市民广泛分发香港基本法(草案)小册子和有关参考资料。
这是咨委会就基本法第二次咨询工作在香港采取的一个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已于本月二十一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基本法(草案)及有关文件自公布之日起至一九八九年七月底,在香港和全国其他地区广泛征求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一九九○年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为确保基本法(草案)咨询工作在香港顺利进行,香港基本法咨委会已于日前制定了咨询工作的五项原则:全面推广、重点咨询;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争取工作有实效;参考过去的经验,但同时兼顾本次咨询的特点和性质着重与草委交流、游说工作;着重把咨询和协商相结合。咨委会决定把一些有争议及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作为研讨和征集意见的重点。
咨委会还决定,咨委会秘书处将进一步制定出具体的咨询工作计划,并准备于三月中旬派团到北京与起草委员会共同商议如何相互配合,做好第二次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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