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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 审判向社会公开 法庭邀记者旁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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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北京市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
审判向社会公开 法庭邀记者旁听
本报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改变过去那种“报纸上没字儿、广播里没声儿、电视上没影儿”的封闭状况。
该院院长刘云峰说,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开性,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都没有理由对人民群众保密。既然审判公开,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立案、开庭到审判,从一审、二审到再审,都向社会公开。对公开审判的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是新闻自由的体现,也是法制建设的需要。各级法院对新闻单位要做到“五个及时”,信息材料及时提供,记者采访及时介绍情况,重大活动及时通知,需要审阅的稿件及时审阅,确需阅卷的经批准让及时阅卷。
刘云峰说,法官是办案的,不是总编辑;记者不是法官,新闻报道不是判决书。事实和法律上有没有问题,法院可以把关,特殊情况可以和人家商量。人家不干涉审判工作,我们也不干涉新闻工作。
(虞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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