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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公告 赴琼必须持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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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5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海南发布公告
赴琼必须持证
本报海口3月4日电 记者罗自苏报道:海南省政府今天发出《关于加强对进入海南经济特区人员管理的公告》,规定在颁发“海南经济特区通行证”之前,凡进入海南省的人员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或县以上单位出具和签章的有效证明和介绍信。
此间权威人士表示:此举旨在控制人员盲目流入,对来海南投资办企业、经商、推销产品者,仍然欢迎、政策不变。
今年春节后,内地人员盲目流入海南,短短半月内从海口新港入岛的已近20万人,3月1日起每天上岸的超过1万。目前尚有持续增加的势头。盲流人员大量涌入给当地社会治安、以及交通管理、物资供应造成很大压力。
日前,中共海南省委、省府召开联席会议决定:除颁发加强对进入海南经济特区人员管理的公告外,对已进入海南的盲流人员必须限期离开,逾期不离者,由民政部门收容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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