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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是收买不了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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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5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消费者是收买不了的
文牛
市场上,为什么次品、劣品以至假冒商品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不正之风充当了保护伞。
生产次劣产品的那些厂家,不懂得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吗?如果请他们的厂长作个报告,可能讲得头头是道。他们不懂得次品、劣品要坑害消费者吗?懂得,甚至比那些不了解底细的消费者更懂。但是,为了赚钱,这些都丢掉了,他们千方百计地以不正当的手段推销次劣品。订货会上大送其礼,给外单位采购员以回扣,给主管部门的人以贿赂来取得“通行证”……办法诸多。
商业部门的采购员、经营者,不能识别次、劣品吗?论他们的商品知识、经营经验,多数情况并非如此。但他们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的,得了人家的好处,就要进人家的货,反正好处是自己得,倒霉的是广大消费者。
一些掌握鉴定、审批权力的部门,也存在着类似的“猫腻”。
治理、整顿,当然要采取措施反反这些不正之风。但说实在的,一般的教育,一般的行政措施不易奏效,因为这些勾当往往是在正常经营活动的外衣下隐蔽进行的。
最好的办法,是搬动消费者这位“上帝”。消费者有最后决定权,不管你怎么捣腾,反正我不买。消费者还有一个巨大优势,那就是他们可以组成一个鉴别、监督产品质量的“天罗地网”,再大本事的次、劣品也难以逃遁。
但是,广大消费者的弱点是知识不足和条件的限制,对产品质量往往一时难以识别,对那些花样翻新、技术较高的产品更是如此,再加上消费者若干心理上的弱点(在供不应求时表现尤为突出),往往容易受骗上当。
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识别力就成了一件有重要意义的工作。最近,国家技术监督局首次公布了一批劣质产品及生产厂家名单,轻工部也将一批造成恶果的劣质产品及生产厂家拉出示众,是非常得人心的“英明之举”!甚至可以这样设想:这类名单,除在报上公布外,作为一种“黑榜”,在对口的商店的恰当地方张贴,给次、劣品做反面广告。
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对社会生产发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就是因为它把不能收买的广大消费者推上了市场“主宰”的地位,因而使经济活动有了最公正、最有效的裁判者。换句话说,没有这一点,也就没有真正的商品经济。我们确实需要在这方面动更多的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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