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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陆直接贸易无罪 被判“资匪罪”的两台商获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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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与大陆直接贸易无罪
被判“资匪罪”的两台商获释
新华社香港3月4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高等法院”昨天更改一项判决,对去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两名与大陆直接贸易的台湾商人改判无罪,当庭允许两名商人以户口作保释放。
台湾商人林关民、郭树槐,于1987年间因贩卖鳗鱼苗到大陆,被台湾“高等法院”于去年5月以“资匪罪”各判徒刑5年。这在台湾各界引起极大的不平。舆论认为,随着海峡两岸交流日渐扩大,商人到大陆贸易却被引用所谓的“惩治叛乱条例”来加罪,实在是于理于情不容。郭、林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台湾“最高法院”,而后此案被驳回“高等法院”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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