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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做卫国好儿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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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6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直言不讳

  谁来做卫国好儿郎?
弓虽
读本报2月20日刊登的《卫国需要好儿郎》,痛心扼腕,感慨万端!
军队属国家机器之首,我军历来有“长城”美誉。士兵是军队基础,犹如长城之砖石,砖石不固,长城危乎;基础不坚,军队何谈摧坚往胜?!
古人云:“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以我“察”后之见,造成兵员质量差(尽管是部分)的根本原因,在于兵役制度、政策不健全,《兵役法》难以发挥应有之效力。
《兵役法》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服兵役。然而,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青年的择业观念已非昔日,爱国崇武者愈见稀少。据资料表明,当今中学生崇尚的职业多是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记者等,而愿从军者实在不多。现实中普遍现象是:德、智、体皆优者进了大学、中专,一张录取书便决定他们在和平时期与当兵绝缘,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高校和中专的人将会越来越多,而落榜者中究竟还有多少德、智、体皆优的年青可供部队挑选?
诚然,我国地域辽阔,兵员充足,城镇、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青年对当兵态度不尽相同。但细分析,情况同样令人担忧。在城镇,待业青年为端“铁饭碗”应征者众(他们是城镇兵员的主体)。尽管他们文化程度在城镇同辈中属三流,但却是部队士兵中的最高水平。
遗憾的是他们中安心服役的不多,愿超期服役的更少。在农村,贫困地区青年虽大都愿意应征,但那里经济落后,教育不发达,我国2亿多文盲大都集中于此。试想从这里征来的兵员,其文化素质如何能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征兵难,已是普遍现象。尽管那里优抚落实,但完不成征兵任务仍非个别。《兵役法》虽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经教育不改,应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但一支部队被“强制”入伍的成份多了,它的战斗力便可想而知。  至于兵员政治素质问题同样佐证《兵役法》施行之不力。在适龄青年不愿应征和愿应征者素质不高的大环境中,少数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为任务所迫,或出于治安考虑,或收受贿赂而对应征者政审睁一眼闭一眼。令人费解的是,一些有劣迹者入伍后成为害群之马,但为其入伍发放“通行证”者却不曾听说有谁受到追究——尽管《兵役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这里也是被法律遗忘的角落。
由此可见,保证兵员质量绝非仅凭“提高认识”所能奏效,非真正依法征兵不可。为此必须制定一系列保证《兵役法》有效施行的政策和规定,直至对现行兵役制度进行改革,否则军队将领们“卫国需要好儿郎”的呼吁难免白喊一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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