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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表彰桃源县法院 授予院长陈占保模范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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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高法表彰桃源县法院
授予院长陈占保模范称号
本报长沙3月6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今天,在长沙召开的表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宣布授予桃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占保“全国法院模范”的光荣称号,桃源县人民法院荣获集体一等功。
桃源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占保几十年来尽职尽责,执法如山,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1984年以来,他抵制各种说情88人次,拒绝当事人吃请16次,拒收现金和礼物折款3287元。一次,他的一个堂弟参与斗殴伤了人,驻乡民警碍于情面没有处理。他得知后,立即与派出所联系,要求依法办事。后来,此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赔医药费558元。
桃源县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地为改革、开放和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严肃执法,从严治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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