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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查处六万余大案 昨公布对三大经济案处理结果 大量违法案件尚在立案待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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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8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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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部门查处六万余大案
昨公布对三大经济案处理结果
大量违法案件尚在立案待查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潘岗报道:国家工商局副局长甘国屏今天说,去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6万余件大案中,国营、集体企业及机关团体、部队占的比重大,占51.3%,最高的省、市达到80%—90%。
甘国屏指出,目前查处投机违法活动任务仍然相当艰巨,清理公司中揭发出的许多投机违法行为需要进一步查处,各省有很大数量的违法案件尚在“立案待查”,而查处某些大案仍有阻力。他说,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国家工商局将陆续采取一些坚决措施,加强力量,排除干扰,把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的工作进行下去,一抓到底。
本报北京3月7日讯 记者潘岗报道:国家工商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布对京龙(常州)物资供应站倒卖钢材牟取暴利案、浙江浙能开发部和浙华公司非法倒卖123.8吨电解镍案、湖南省药材公司及其所属劳动服务公司大量销售报废白芍案的处理决定。
京龙(常州)物资供应站于去年1月到9月间,违反有关规定,将中国基建物资配套承包联合公司调拨给的计划内平价薄钢板5200多吨转为议价销售,获取非法所得1000余万元。国家工商局决定将其全部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政纪或法律责任。
1986年9月至1988年6月间,湖南省药材公司先后将国家医药局早在1983年批准报废的173万余公斤白芍销售给湖南、河南、广东等地的医药经营单位和药贩,获取非法收入199万多元。同时,该公司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将从省药材公司购入的变质报废白芍79万多公斤倒卖给广东、广西、河南、安徽、湖南等地的医药经营单位和药贩,获取非法收入112万余元。国家工商局决定从重处理:全部没收湖南省药材公司以及所属劳动服务公司非法收入共312.5万元,分别处罚款19.97万元和11.27万元,并将此案开列清单移交司法机关和纪律、监察机关。
浙江省浙能轻工原材料经营开发部和浙华联合开发公司是两块牌子、同一组织机构的企业。去年3月,国家计委专项批供给浙江省230吨电解镍,以满足省内生产企业急需。但是,浙能开发部与国家物资储备局签订合同,货源落实后,即采取货不动窝、互开发票、层层加价、转圈倒卖的做法共同牟利。待这些镍到用户手中时,吨价已由5.77万元涨到六七万元,最高上涨到10.4万元。浙江省工商局决定对浙能开发部和浙华公司各处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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