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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培训后就业 凭技术定岗位 劳动部规定每个新工人都须经职业培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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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09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先培训后就业 凭技术定岗位
劳动部规定每个新工人都须经职业培训
本报郑州3月8日电 记者李而亮从正在这里召开的全国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劳动部制定的《1989—1995年职业培训工作规划》规定,新工人进厂后的起点工资、使用待遇,将经过严格考核,视其技术掌握程度,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后再确定。
为达到这一目标,在今后的7年时间里,劳动部门将致力扩大受培训面。到1995年,技术学校将达到4600所,年招生数达到80万人;各地就业训练中心的年自训能力达到120万人次。
今年,将根据劳务市场的需求,扩大定向培训和有偿培训,根据商品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强技术业务上的培训。过去的学徒工制,除了少数专业外,逐步变为招培训生制。培训生在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不计算劳动生产率。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并由企事业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工人的在职培训,要转移到以岗位培训为主的轨道上来。已获得岗位合格证书的工人,也要根据企业经济与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进行各种适应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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