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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光大二号”轮走私香烟被缉获 肇事方已承认事实 拱北关将妥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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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台“光大二号”轮走私香烟被缉获
肇事方已承认事实 拱北关将妥善处理
新华社珠海3月10日电 (记者张愈升)台湾光华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盈仁一行四人3月9日上午抵达珠海,就3月3日台湾“光大二号”货轮走私香烟被缉获一事,与拱北海关有关人员进行了接触。
3月3日凌晨1时20分,拱北海关缉私艇在珠海市担杆岛附近海面截获了一艘载有大量走私洋烟的台湾货轮。这艘名为“光大二号”的台湾货轮,货舱内装有4700多箱走私香烟,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据海关调查,自去年以来,“光大二号”货轮曾多次向大陆走私香烟,此次所载的“健牌”、“555”、“万事发”等香烟,准备在香港至台湾途中海面交于事先约定的走私船接运。
拱北海关关长杨俊声告诉记者,据海关初步审理,这是一起重大的走私案件,情况已基本查实。接受海关调查的船上有关人员也供认进行走私以及交接私货的方法、地点和联络暗号。台湾光华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盈仁在与我方接触中也承认了“光大二号”货轮的走私事实。
杨俊声指出:我国《海关法》对走私罪和走私行为有明确规定。对走私活动我们必须依法查处,这是国家赋予海关的职责。对此,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态度将尽快作出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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