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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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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1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访纪要

  调查附记
听了马东明、刘东旭反映的问题后,记者到化工部、商业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据这几个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几家都没有进口或销售过BME萤光增白剂。
下面是记者同化工部炼化司有关负责人的一段对话。
问:你们是否知道辽阳市益劳公司从江西九江市轻化建材公司购买“BME萤光增白剂”一事?
答:知道,他们反映问题的材料也看到过。到我们这里反映这一问题,他们已是第四家了。据我们了解,全国有贵州、天津、山东、河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的不少单位买了这种产品,对这些受害单位我们很同情。
问:化工部沈阳化工研究院测试的结果是否可信呢?
答:沈阳化工研究院是化工部的化工染料中心,他们的测试是可信的。从测试结果看,这批“增白剂”中掺的是元明粉,至少加进了40%或者更多一点。1吨元明粉的售价只有几百元,而1吨BME萤光增白剂几万元,显然,制造和销售假冒BME萤光增白剂的人自己捞钱,坑害用户,是严重违法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
问:用户和经营单位如何才能有效地避免上当受骗呢?
答:目前,我国化工原料的进口渠道很多,而一些用户又不懂技术,上当受骗的不少。进口渠道多,各自为政,导致该进口的进不来,不该进口的却进来了。为了减少进口的盲目性,加强计划性,今后,国家应当对进口渠道适当地集中,有进口化工原料权的国务院各部要严格审批把关,各部向国家负责。还应规定,凡是经营化工原料的单位,必须配有懂得化工技术的人员才有资格经营。据我们了解,凡上当受骗的单位,大多都是非化工系统的单位,他们因不懂技术而上当受骗。国家有关部门最好对有条件经营化工产品的单位发放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准经营。
                  本报记者 王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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