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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持”说不能成立 台“光大二号”轮走私事实确凿 拱北关从宽处理,对人员货物予以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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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挟持”说不能成立
台“光大二号”轮走私事实确凿
拱北关从宽处理,对人员货物予以放行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海关总署发言人今天指出,台湾“光大二号”货轮违法走私香烟事实确凿,拱北海关依据《海关法》予以从宽处理,没收全部走私香烟,对货轮人员及所载货物予以放行。
这位发言人说,近日来,台湾新闻界以大量篇幅报道我拱北海关缉获台湾货轮“光大二号”一案,有些报道称该船“绝无违禁品”,是被我海关“挟持”到珠海的。这种说法是违背事实的。事实是,该船从香港除装载瓷土、废铁等货物外,还载有4760箱外国香烟,于3月3日凌晨驶入我珠海市担杆岛海域被我拱北海关缉私艇缉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在我内海、领海运输、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应按走私罪论处。拱北海关查扣“光大二号”轮,是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当事人对走私事实已供认不讳,承认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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