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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是主人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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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4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改革话题

“不提主人不来气,一提主人一肚子气。”企业中不少职工有这种思想情绪。这里有个矛盾:一方面职工为自己主人翁地位下降而不满,一方面向他强调是企业的主人又不高兴。这个“扣儿”结在哪里?请读——
我们还是主人吗?
本报记者 皮树义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多年来,这一简洁有力的口号曾大大激发了职工的劳动热情,然而,近年来却有些失灵了。你说他是主人,他不但不高兴,反而来了气:越改革我越不像主人了!有的职工甚至说:不提主人不来气,一提主人一肚子气。
1986年,全国总工会在上百万职工中调查,56%的职工认为,改革后工人的地位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不久前,全国总工会对17个城市21万职工的调查表明,影响劳动热情的一个因素就是职工认为地位降低。
表面看来,这里存在着一个难以解释的矛盾:一方面,职工为自己主人翁地位降低而不满;一方面向他强调是“企业的主人”又不高兴。这个“扣儿”究竟结在什么地方了呢?
在大连船厂的一次辩论会上,一位青年工人侃侃而谈:在家里我是主人,说了算。要我说什么是主人,说了算的就是主人。
人们常把职工的主人地位理解为自己“说了算”。在企业当家作主就是拥有企业的管理权,而实际上,现阶段职工只能参与企业管理或通过自己的代表来间接管理,不可能完全由职工说了算,更不可每个职工都说了算。
职工是社会化生产企业中的劳动者,不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者。社会化大生产分工细密、技术复杂,不能没有具有专门知识的企业管理者,职工不能不服从这种管理权威,如果人人说了算,生产一天也进行不下去。正如恩格斯所说:“大工厂里的自动机器,比任何雇用工人的小资本家要专制得多,至少就劳动时间而言,可以在这些工厂的大门上写上这样一句话: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
人们也常用人民是生产资料的主人,来推论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其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全体人民的财产,本企业职工并不拥有对本企业的具体所有权,企业的经营管理是由国家委托给厂长、经理来进行的。一些改革试点企业可以通过职工入股形式,使职工拥有一定的、具体的所有权,“两权分离”的趋势表明:说了算的不一定是所有者,所有者不一定说了算。管理已成了经理阶层的职业,众多的分散的股东对企业直接干预越来越困难。他们一般不再是用手投票(在股东大会上表决),而是用脚投票(买卖股票)来影响企业。
一家工厂的厂长,把自己应得的2800元承包奖平均分给了职工,每人得了2角6分。职工很受感动:钱虽少,却说明“仆人”想着“主人”。另一家工厂的厂长拿了1000元应得的承包奖,职工抱怨:“主人”干活,“仆人”发家,悄悄“磨”起了“洋工”。
厂长是“仆人”,职工是“主人”。这是关于职工主人地位的又一个常用说法。
其实在社会主义企业里,厂长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与职工地位平等,同是企业的主人;但分工不同,职工是劳动者,厂长是管理者。二者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不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恰恰是职工要服从厂长的管理权威,而不是要厂长简单地听从职工的支配。
企业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动力机”。中国急需造就一大批社会主义企业家。企业家为企业的发展承担风险,付出心血,理应得到较高的报酬;为了高效率地指挥生产,他们必须有严格管理的权威。如果把他们看作是工人“雇”的“仆人”,自然就会提出:“仆人”怎么能比“主人”收入高?“主人”怎么能受“仆人”管?现在,一些经营者正是受着这样的困扰。
说厂长是“仆人”,可能来源于“公仆”这一说法。巴黎公社革命政权提出了公社领导是“社会公仆”的口号,表明了公社领导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天,我们的一切干部都应为人民服务,厂长、经理也不例外,但是作为企业家,他们的“社会公仆”身份不能理解成是听从本企业职工支配的“仆人”,他们为人民服务也不是简单地等于为本企业职工服务,他们面向市场,对所有者负责,经营管理好企业就是最好地为职工服务。当然,厂长的权力需要制约,厂长也需要职工监督,但这不等于“主仆”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分工不能模糊。
一位22岁、文文静静的女工,当听到自己被列入编外后,找到膀大腰圆的组长,挥手就是一记耳光……哈尔滨电碳厂34位被优化组合下来的职工痛苦、愤懑。人们议论:这么搞,社会主义还有啥优越性!
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大锅饭”、“铁饭碗”等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是主人应有的待遇。
劳动现在还是谋生的手段。劳动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干多干少一个样,谁还愿意多干!没有压力,没有危机,生老病死国家包下来,谁又能勤快得起来!“大锅饭”、“铁饭碗”带来的是经济的低效率,职工的低收入、低福利。
吃“大锅饭”身子懒,端“铁饭碗”长不大。“铁饭碗”体制养成了依赖国家的“婴儿心理”,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当商品经济的大潮涌来时,自然是手足无措。“大锅饭、铁饭碗”这种“主人待遇”并没有给职工带来实惠。
广西一位承包者对职工发表演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了和尚,端着瓢走。
一些企业的领导者往往强调的是职工的主人义务:平时好好干活,困难时为厂分忧,不尊重职工,不重视民主管理,有的甚至任意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据沈阳市部分产业、县、区、局工会统计,去年前3个季度发生的79起罢工、怠工、集体上访事件,大多是因为干部侵犯职工利益引起的。
无论是职工,还是领导者,对职工究竟是什么意义上的主人都应有实事求是的认识。把工人捧上“天堂”,追求过高的主人地位,是不现实的;把工人打入“地狱”,完全否定职工的主人地位,也是不能允许的。
在社会主义全民企业里,职工作为劳动者,同全民的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成为生产的主体,改变了过去隶属于资本而受剥削、压迫的地位,在为自己、为社会劳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
职工的主人地位首先表现在职工应当享有就业选择、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休息等有关劳动方面的权利。
职工的主人地位也体现在对企业的民主管理上。职工作为生产的主体应当享有对企业事务的知情权、对企业决策的参与权、对企业干部的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制是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当然,民主管理还是一种间接的、有限的管理。
有的职工这样评价职工地位的变化:50年代翻身解放,扬眉吐气;60年代克服困难,齐心协力;70年代领导一切,顶天立地;80年代实行改革,低三下四。——对吗?全面吗?
从“企业主人”到“领导一切”,旧体制下职工地位捧得很高,可是,究竟有多少实际内容呢?
那时,企业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大权归于上级,厂内是党委一元化领导,实际是党委书记说了算,连厂长都没有多少权力,更何谈职工当家作主,职工甚至做不了自己的主。比如,在就业选择上,完全靠国家分配,职工像钢材、水泥一样被调拨;在劳动报酬上,多劳不能多得。一个人如果不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又怎么能成为企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
到了“文化大革命”,职工当家作主被推到了极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职工冲向社会,占领上层建筑,改造知识分子,结果是乱了生产,也乱了社会。
旧体制带给职工的是虚幻的主人感,然而,职工在这种虚幻中沉醉得太久,并不觉得自己主人地位的空洞,当改革打碎了这种虚幻时,难免心理失衡。租赁、承包制的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推广,劳动纪律的加强,都突出了厂长的地位,拉开了与职工的差距,职工感到地位降低;优化组合、厂内待业、企业破产……一系列冲击“铁饭碗”、“大锅饭”的措施,则使职工感到失掉了主人的安全感。
抛掉主人问题的模糊认识,实事求是看改革,就会看到改革给职工带来风险,也带来实惠,职工的主人地位正在从虚幻走向现实。“双向选择”使职工就业开始有了选择性、流动性;承包、计件等项分配改革,使职工多劳多得,收入增加;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增加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机会。改革使职工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相连,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职工实实在在地关心企业,职工的主人地位趋向责权利统一。
说到这里,也许我们可以总括地说上几句:
对于“工人的主人翁地位”这一说法,需要澄清那些模糊的、笼统的认识,也不应把这一政治概念简单地引入经济管理之中。对它必须作科学的、具体的、正确的解释和理解。
强调“主人翁地位”,要防止实用主义,为我所用。有的职工强调当主人,只愿享受主人的权利;有的管理者大声称职工为主人,只想用它调动积极性,尽主人的义务。其效果都不会好。只有坚持改革,才能使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这既要改革旧体制,制订新措施,又要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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