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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法处理涉外经济案 不管中商外商法院一视同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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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5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广东依法处理涉外经济案
不管中商外商法院一视同仁
本报广州3月14日电 记者梁兆明报道: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中,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有效地消除了一些外商对我国投资环境和法制的疑虑。
近年来,广东涉及外国和港澳地区的经济纠纷案件数量增加,争议增大,范围也更广。据统计,去年受理这类案件共241件,比1987年增加23.2%,涉及的当事人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对于这类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当事人与外国、港澳地区当事人一视同仁。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香港最高法院达成了相互委托送达民事、商事诉讼文书的协议,去年7月起实施后,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文书无法有效送达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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