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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群众打垮了“石棉王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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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12
第2版()
专栏:

工人群众打垮了“石棉王座”
丁羽 林沫
在石棉业大奸商周锦庭的华丽住宅的走廊墙壁上,嵌着一块汉白玉石,上面刻着一群石棉商给他送的贺词,称他为“石棉王座”。周锦庭又把这四个字刻在自己的象牙图章上。显然,他是以“石棉王座”自命的。数年来,他通过种种违法活动,霸占石棉产地,操纵生产和销售市场,把对国防和重工业十分重要的石棉工业几乎完全垄断了。
拿华北区来说,公、私营石棉工厂共有十家,其中有九家是私营的。在这九家中,被周锦庭掌握和控制了的就有七家:在天津的有振业、春华、德华、振兴、瑞记等五家,在北京的有至中、三明两家。周锦庭是北京至中石棉厂厂长、北京三明石棉公司董事长、天津振业石棉公司总经理、天津石棉工业联营社(由上述天津五家私营石棉厂组成)主任委员。周锦庭所掌握的这七家石棉厂,不仅操纵了华北区的石棉生产和销售,就全国来说,他们也是势力最大的一个石棉垄断集团。周锦庭曾得意忘形地说:“要买石棉,必须找我。”
投机坑骗起家
周锦庭原是东北某小县城一个杂货商的儿子,自小跟着他父亲学买卖。后来在东北军阀杨宇霆手下当副官,拐巨款逃到天津。不久,又拉上一个名叫任甫亭的小官僚,合伙包了三年天津全境的烟酒税,从中大捞了一把。从一九三四年开始,他开始插足石棉业,和人合伙经营河北省涞源县的石棉矿。一九三五年,又和任甫亭等合伙,把天津一家名叫魁业隆的石棉厂接兑过来,改名为振业石棉厂。干了不到一年,周锦庭就借着任甫亭的势力
(任这时在伪冀东政府当“建设厅长”),把别人从振业厂踢了出去。接着,他又用阴谋手段吞并了天津中华石棉厂,夺取了天津瑞记石棉厂设在上海和汉口的两个分厂。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周锦庭又勾结国民党匪军,仗势贱价收买了日寇遗留在天津的两个石棉厂。因为石棉业当时不赚钱,他又穿着蒋匪军“上校”军服,在天津上海等地捣卖黄金,做投机生意。
垄断石棉矿山
解放以后,石棉业营业好转,周锦庭就集中力量来垄断这一行业。他对已经开采的几个最大和最好的石棉矿(西康、四川、河北、热河等地的石棉矿),设法垄断收购,排挤其他商家。他曾和河北的一个石棉矿订过包购合同。合同规定:出产的石棉,必须全部卖给周锦庭的垄断集团,不得卖给其他商家。为着垄断川、康石棉,他在成都设立了川康办事处。西康出的石棉,纤维长度在全国数第一。解放之初,各地西康石棉奇缺。周锦庭先派人在成都抢购,继又派人深入西康,贿赂西康贸易公司的某些干部,把大批西康石棉抢到自己手里,运到北京、天津,以数倍以至十多倍的高价出售。
为着垄断四川的石棉矿,周锦庭派经理人员和当地的封建会门头子相勾结,贿赂了矿区所在县的前后两任县长、公安局副局长、县大队长、税务局长、人民银行经理、一区(石棉矿区)区长等负责人员,使该县的人民政权、军队、银行,都为他服务。一九五零年当地有灾荒,很多农民吃草根和“观音土”度日。周锦庭的代理人胡吉堂就向县人民银行贷了巨款,在当地抢购食米两千担,抬高米价,加重灾荒。又拿食米当钓饵,招来大批灾民给他们挖矿,残酷地榨取灾民的血汗,却美其名曰“以工代赈”。胡吉堂一九五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写信向周报告说:“县府指令区署派范队长为石棉矿山军事代表,招集开采石棉厂户代表及工人数百人开会,甚圆满。凡是给我开采的厂户等,如有自行私卖石棉或高价出售者,查出依法重办。”
周锦庭惟恐矿山生产量增加,会影响他垄断石棉价格,曾一再去信,命令胡吉堂设法限制矿山生产。要胡“与矿山接洽”,“使其产量每月以十吨至二十吨为度”。因“开采过剩,势须落价卖出”。
周锦庭为独霸石棉矿山,曾多方设法抵制其他厂商去收购和开采石棉。他听说上海有商人到四川采购石棉绒,就马上去信给胡吉堂说:“申(上海)孙寿桐去川购绒,我方须作一抵制。”他要胡与矿方
“签订独家经售合同”,使矿方“不得再与他人有定货或销货情事”。胡吉堂做了布置后,上海石棉商在四川的市场上到处碰壁,谁也不敢卖给他们。向胡吉堂要求分让,遭到拒绝;向县府申请,也得不到批准。胡吉堂曾写信向周报告说:“凡此地已开采矿山,任何厂商非能侵犯;我厂有优先权,我以经济控制。”
周锦庭抵制其他厂商采购的目的达到以后,又怕别人直接投资开矿,于是又写信指使胡吉堂:“上海汤某去开采石棉,……见函即与各负责同志洽商相当办法。……决不能允许他人开采,是为至要。”
就这样,周锦庭在一九五零年完全垄断了四川某县石棉矿。
罪恶的非法垄断集团
因为解放以后石棉制品销路畅旺,天津五家私营石棉厂之间不断地互相打架,抢生意。周锦庭感到这样竞争对自己不利,就在一九四九年正式出面,组织了联合的石棉垄断集团。
这个垄断集团曾规定了六条“合作”办法:各家平时出售石棉粉在半吨以上的,即属“合作”范围;其他产品除门市零售及售与私营五金行外,均属“合作”范围;凡在合作范围内的,都得按照议定价格出售,并按规定比例提出红利,到一定时期,将各家所提出的红利按规定比例分配。其规定分红的比例是:振业得百分之三十五,春华、德华各得百分之二十,振兴得百分之十五,瑞记得百分之十。以后他们为抓取北京的市场,又把北京三明石棉公司拉进去,规定在北京范围内的合标售货,三明可分得红利的百分之十五。下剩数目,天津各厂按原比例分。
他们在合标办法中对售货价格的规定是极为严格的。如有那家低于规定价格售货,经查出后,须将少卖的钱赔出,分给各家。但高价出售则不限制。各家在合作范围内所售出的货,必须随时向春华经理李雅南报告,由他记账,到时算账分红。如发现那家私自售货不报,则将全部货款没收。
他们每星期天以“聚餐”的形式集会一次,商量盗骗国家财产的办法。这一组织操纵着华北的石棉市场,以高价坑骗国家。天津海河工程局某验收员在收货时比较认真,他们就怀恨在心,可恶地决定:凡售货给海河工程局,一律加价百分之五十。海河工程局为工作需要不得不买。
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五零年一年,周锦庭这一个垄断集团伙分的非法利润就有四十六亿多元。周锦庭个人及其他厂另外所得的非法利润还很多。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各厂经理全吃肥了”。年终结账时,各家曾轮流请客庆祝。振兴、德华两厂经理,曾以一百六、七十万元一桌的酒菜,一连请了数次。
他们怕这种一本万利的好生意为时不会长,一九五一年一月又进一步成立了“天津石棉工业联营社”,把垄断集团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继续进行各种违法活动。
惊人的非法利润
周锦庭并不满足于这点利润。他通过安置在天津市信托公司的“坐探”王延龄,随时了解市场情况。那一种货缺了,他就暗中抢购囤积。他抓橡胶,抓颜料,也抓五金。现已发现的他在各处囤积的物资,有十四、五种之多。有些东西已经霉坏了
(因为价钱不大,他宁让它烂掉也不卖出)。一九五零年初,他曾把北京、天津市场上所有的岩棉
(又名“玻璃石棉”)搜购一空,囤积起来。他原来是以五、六百元一斤购进的;而急需此项物资的电业总局不得不以十万元一斤的价格向他购买。非法利润高达一百六十多倍!
他从他垄断了的四川低价购到石棉原料后,先运到北京至中石棉工厂,掺砂对假,加价卖给天津振业石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再加价卖给振业公司
(董事会可以用这办法非法逃出资金),公司再以偷工减料的方法制出劣等成品,用非法合标的方式无限制地提高价格,狠狠地敲诈国家。他们从四川购买的一批石棉,购价加运费共二亿四千万元,在至中厂售出价提到六亿元,获得巨额非法利润;在振业公司加工后,由天津石棉工业联营社卖出的三号石棉绒,非法利润高达百分之一千三百二十九!
偷工减料破坏生产
周锦庭的石棉工厂的各种产品很少不经过偷工减料的。他拿掺假的坏货来破坏国家的工业生产,暗害志愿军,暗害工人。我们的空军要从他那里购买石棉布来包裹飞机发动机,以防止高空的严寒。我们的坦克手们要穿用石棉衣来隔避因发炮而引起的高热。但这些石棉布是掺进大量废棉花制成的,失去了应有的效能。它可以使飞机发生事故,使坦克手无法对敌作战。
天津炼钢厂的劳动模范潘长有,穿着一件由周锦庭的振业石棉公司制作的石棉衣去热修马丁炉。因为石棉衣是掺进大量废棉花线织成的,潘长有刚一挨炉门,这件标定着可以耐火五百度到七百度的石棉衣就着火了。因潘长有很机警,幸未受到危害。
周锦庭的石棉垄断集团,经常把大量劣质产品售给各铁路局、炼钢厂、电业局等重要工业部门。这些石棉制品是用在机车、锅炉蒸汽、高压汽管的保温、隔热、接口等重要部分及电力绝缘部分的。但是这些制品都大量掺了假。石棉瓦中掺了麻刀、废纸,石棉绳和石棉布中掺了旧棉花,石棉粉中更大量掺了白土、滑石粉、石灰以及尘土。周锦庭卑鄙无耻地说:“我们连扫地土都能卖钱。”
要把这样坏的东西卖出去,就必须行贿和欺骗。周锦庭在这方面是“能手”。一九四九年卖给天津铁路局材料厂的一万五千多块铜骨石棉瓦,因掺杂过多,成品裂缝、落边、缺角、厚薄不一致,完整的百不抽一。但周锦庭贿买了材料厂仓库主任萧荫斋,在收货时只验数目,其他一概不究。周锦庭在包装石棉粉时,包中间先放一个无底的铁桶,桶内装坏的,桶外装一层好的,然后把铁桶抽出,上面再盖一层好的。他们把这叫作“穿衣”、“戴帽”。
周锦庭使用各种类似的手法,把大批坏货送进了国家的仓库。
周锦庭的工厂像牢狱
在周锦庭的工厂里,工人的健康、福利和政治权利是根本谈不到的。
北京至中石棉厂,是周锦庭在一九五零年独资开办并亲自管理的。这个工厂活像一座牢狱。在一九五一年五月厂里基层工会成立以前,工人只有在每星期天晚上才可请假外出两小时。这就是她们唯一的休息时间。这厂的工人绝大部分是青年女工,都是周锦庭从天津招来的。她们进厂时,每人都要打上铺保、人保,并立有一份保证书。上面规定:“只许资方解雇工人,不许工人不干。”
天津振业石棉公司和北京至中石棉厂的劳动条件,都极端恶劣。做石棉灰的屋子,门窗都被关住。工作时,石棉粉和滑石粉满屋飞扬,对面看不见人。石棉粉把工人的眼睛迷糊住了,工人互相用小棍拨弄。工人有时开开窗户通通空气,周锦庭不答应,说是吹跑了他的石棉粉。工人要求发口罩。周锦庭说:“石棉败火,吃到肚里一点不要紧!”有时工人呛得不行了,就抓把棉花捂在嘴上。至中厂的女工们除按规定每天工作十小时外,还要被派去给周锦庭打扫住宅,擦地砖、擦玻璃、以及充当洗衣服等劳役。
工人在石棉的粉雾中工作久了,就要得肺病、胃病、眼病。一九五一年五月振业公司的工人到医院检查的结果,一百六十七名工人中,有四十九人患肺病(因肺病而死的工人前后有四个),百分之八十的人有胃病,其他还有眼病及心脏病。工人每月看病的占全公司人数的百分之九十。
我们参观过天津振业公司一厂的纺棉间。这儿有六十来个女工在纺石棉线。工作间满屋飞扬着石棉纤维,厂房里到处可以听到一片工人的咳嗽声。有一个女工,咳嗽很厉害。她脸上黄瘦,大眼,嘴唇无血色。她名叫祁慕珍,有肺病。每次看病时,医生都告诉她需要休息。但她要吃饭,却不能不拚命支持。工人告诉我们,在这车间里曾经有一个叫刘吴氏的女工,因得了很重的肺病,吐血,以后就被解雇了。副理赵恒泽对她说:“你要死在厂里,我们还得给你买棺材哪!”
残酷的压榨
周锦庭曾经把工人分为十一种名称,同工不同酬,对很多工人随时都可以解雇。短工,用一天可以解雇;临时工,用一个月可以解雇;季节工,用三个月可以解雇。这三种工人都和长工干同样的活,所得的工资却相差很大。长工一天的工资平均为一万三千元,短工一天只七千元。有很多工人已经在厂内作了二、三年工,名目却一直是“短工”或“临时工”。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年,在振业公司二厂经常作活的有四、五十个工人,长工却只有三个人。
周锦庭大批雇用短工和临时工,一方面是为了少付工资,另一方面,又和他的生产的投机性分不开。工人说他是“利大了就干,利小了就散”。工人经常受着失业的威胁。有的工人在冬天被解雇了,就借债,卖衣服,让老婆住娘家。工人赵鸿起去年冬天被解雇后,曾去卖血,一次卖了二百五十西西。
振业公司一厂的纺线工是计件拿工资,她们拚命纺一天才挣五、六千元。因为挣的钱不够维持生活,有的工人在早上两、三点钟就进厂工作,晚上八、九点钟才回去,工作时间长达十五、六小时。女工刘陈氏说:“咱们顶着星星来,顶着星星去,饿了啃口干馍,渴了喝口凉水。”对这些计件工,资方仍要想办法克扣她们的工资。一厂副理赵恒泽等在工人交线时常常压低质量和数量。工人纺的线算那一级,完全由资方决定,并无标准。厂里用的磅秤,只有四两、半斤、十二两、一斤四种符号。在称线时,不到半斤就算四两;不到十二两就算半斤。工人争辩时,赵恒泽就凶恶地骂:“臭工人,叫唤什么!”“你们吃饱养肥了,该出圈了!”有时候他发了脾气,就把全体工人的线由一号降到三号
(三号线工资比一号线少百分之六十)。谁反抗,下次交线就更要倒霉。女工刘黄氏说:“咱们含着眼泪纺线,挣这几个受气钱。有时气上心头,实在干不下去。但又想起家里没吃的,就只得咬咬牙干下去。”女工李吉氏说:“提起这事,眼泪就淹了心。”李吉氏因为资方压秤、压级的事不得解决,曾哭哭啼啼半个来月,没有上工。刘陈氏则被气病,一连躺了三个月。我们最近去调查的时候,李吉氏才刚病好上班不久。她含着眼泪,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周老八(周锦庭)大老虎,他吃我们的肉,喝我们的血,我们是滚在他的刀尖上过日子啊!如今感谢咱毛主席,他眼睛看得清,号召‘五反’,才打开虎窝,捉住了老虎,我们才得见天日了!”
横暴的统治
在周锦庭的工厂里,工人没有政治的自由。周锦庭不准工人参加学习。他一见工人看进步书籍,就说:“不许看这些邪书!”连工人买公债他都不许可。他经常收听和散播“美国之音”,并用种种谣言来威胁工人。他公开说:“我的厂子不许党、团员进来!”有一次,他看见一个工人佩带着工会证章,就问:“你不带它能不能吃饭?”强迫工人立时把工会证章摘下来。北京至中石棉厂开工后,上级工会干部要去和工人联系,组织工会。一连去了五次,都被周锦庭挡在门外。他说:“里边正在试验机器,还没有开工。”该厂工人孙兰秋暗中和别人商量组织工会,周锦庭发觉后,就向孙兰秋家里的人造谣,说孙兰秋在厂里乱搞男女关系,迫使孙兰秋自动退职。
周锦庭还到处安排自己的爪牙,用以监视工人。在振业公司本厂有“王氏三兄弟”,在北京至中厂有“王氏四姊妹”。过去工人称他们是“王党”。
“王氏三兄弟”是流氓打手,平常横行霸道,无人敢惹。一直到“五反”运动中周锦庭被逮捕以后,他们有的人还在破坏“五反”。“王氏四姊妹”是周锦庭派在至中厂管理工人的大组长、小组长。她们的任务是监视工人,向周锦庭通风报信。
无耻的欺骗
周锦庭的振业石棉公司还有一套对付工人的最厉害的手段,就是钻政府和工会的空子。在这方面,周锦庭有一个最得力的助手,就是振业公司的副经理高直夫。
高直夫熟读了人民政府的各种政策法令,会搬弄理论名词。每当工人要求什么福利或和资方有所交涉,他就用一大套“理论”把工人挡住了。如: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他就讲资产阶级是四个朋友之一,工人不可以和资产阶级斗争。振业公司原来有一百二十名纺线工。在实行劳动保险条例之前,资方就想把这一批纺线工不算作厂内的正式工人,使公司的全部工人不超过一百人,这样就可以不实行劳动保险条例。这个欺骗办法没有被政府批准,周锦庭等就大叫:“实行劳动保险要加重生产成本!”“这是摧残工商业的条例!”“这是振业公司的危机!”他们经过讨论,决定一面由高直夫“说服”公司的工会干部,一面向天津市劳动局递呈文。呈文中诡称,参加纺线的女工都是家庭副业生产,不是厂内正式工人,她们在年龄、技术、体格及劳动时间上,很多不够正式工人的标准。因此,要把她们算作正式工人,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必须由厂方来一次甄别考试。不够标准的得由资方解雇,以免妨害生产。劳动局不加调查研究,就同意了他们对工人进行甄别。于是,周锦庭、高直夫就打着劳动局的旗号,唆使公司的工会干部出面,经过一次甄别,把十四个纺线工解雇了。这些被解雇的工人,一直认为是“劳动局实行劳动保险条例把我们解雇的”。
周锦庭解雇了这些工人,还不满足。他又和高直夫商订出用“改进生产,订立劳资合同”的欺骗办法来解雇工人。在高直夫一手拟定的劳资合同中,有三分之一的条款是关于解雇的。合同规定:工人随便打闹、出外买零食、三次旷工、纺线不合规格等,均可“由资方解雇之”;最后,若厂内粗纱机开动,则得“全体解雇之”。因此,工人把它叫作“解雇合同”。后来经过多次讨论,工人看清楚了他们的圈套,坚决不签字,资方的阴谋才未得实现。
工人阶级打垮了“石棉王座”
周锦庭能够垄断石棉业,这是他从各方面向工人阶级和国家进攻的结果。他在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方面,是“五毒俱全”。他的全部非法所得,初步估计约达一百亿元。他在生产上的垄断性、投机性、破坏性和骇人听闻的压迫和非法剥削工人的行为,充分说明他是要想篡夺经济领导权,向独占资本的道路发展。人民的国家,决不能容许周锦庭之流的愿望实现。在“五反”运动中,不管周锦庭怎样歪曲政策,百般抗拒,广大职工群众终于在共产党的支持和领导下,挺起腰来,彻底揭发了他的种种违法罪行。过去受周锦庭欺骗、利用的工会主席王泽恒及其他若干职工,也已觉悟过来,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开始向周锦庭进行斗争了。
大奸商周锦庭因为坚不坦白自己的罪行,现已被天津市人民法院逮捕了。他将得到应得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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