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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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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1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河南新乡市 钟玉竹
我的一位堂婶去世后,按照殡葬改革的要求火化了。但是,亲属又将她的骨灰重殓入棺,并搭起灵棚,吹吹打打做道场,举行了土葬仪式。这种“双葬”,不但失去殡葬改革的意义,而且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
令人奇怪的是,在一些已经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葬制度的地方,只要火化在先,死者的亲属再搞土葬便无人过问了。难怪殡葬改革工作推行多年,收效甚微。相反,一些地方出现了抵制火葬的对策。比如“偷葬”,即人死后,秘而不宣,由其亲属连夜制棺、入殓、挖穴、造墓,一切暗中进行,行若无事。还有所谓“客葬”,即有的人临终前或逝世后,被家属赶紧送回农村原籍,佯作“死恋故土”以便就地土葬。此外,还有“盗葬”、“抢葬”等,即从医院太平间或其它安放死者处所,抢走死者遗体,迅速转移,易地土葬,造成既成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种种行为,常常是以行“孝道”的姿态出现的,借此赢得周围群众的同情。而坚持殡葬改革,推行火葬的做法,倒常常“不得人心”。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转变观念的艰巨工作,重要的问题在于各级干部要带头,同时应当给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说服动员,因势利导。最好再辅之以实行“深葬”和征收占地费等过渡办法,逐步把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还应当注意的是,在殡葬改革过程中,不能简单行事或操之过急。有些地方强行把已经土葬的死者挖出,再去火葬,很伤群众感情。我认为这是不可取的。单靠行政命令是不行的,以罚代教或罚而不教更是不对的,而对徒有火化形式的“双葬”法撒手不管也不足取。丧葬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事关千家万户,群众极为重视,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值得我们好好动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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