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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指出物价上涨超越群众企业国家承受能力 确保物价上涨明显低于去年 国家将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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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1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李鹏指出物价上涨超越群众企业国家承受能力
确保物价上涨明显低于去年
国家将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说,为了确保今年的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去年,国家将切实加强物价和市场管理,严格财政纪律。
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最突出的是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过大,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87年上升18.5%。物价上涨幅度这么大,超越了群众、企业和国家的承受能力,相当一部分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下降。这些情况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群众的严重不安。
李鹏在谈到加强物价和市场管理、严格财政纪律的具体措施时强调,国务院管理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价格和各项收费,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都不得擅自提价和提高收费标准。各级地方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国务院规定的重要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和某些计划外生产资料的最高限价,必须严格执行。大中城市要列出一些主要副食品和其他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商品目录,采取扶持生产、财政补贴等综合性措施,保证这些商品的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放开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对比较重要的商品,要认真执行企业提价申报制度,规定合理的地区、进销、批零价格差率,减少流通环节,制止中间盘剥,制止通过易地涨价来转嫁负担的行为。继续培育各类商品和物资的交易市场,严格市场交易规则,促使交易活动公开化、票据化。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国营物资企业、商业企业吞吐调剂、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作用,加强对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工作。
李鹏还强调要认真整顿和改进重要商品的流通方式。对于紧缺的农副产品,既要防止地区之间相互封锁,又要防止地区之间抬价抢购,要尽量通过经济办法合理解决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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