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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地价要分开——房地产交易市场提出的新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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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3-2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房价地价要分开
——房地产交易市场提出的新问题
本报记者 罗茂城
成都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从去年10月开放以来,短短四个多月,成交170多笔,现在每天都有人在作这种交易。但是,由于目前房价地价不分,房主在卖房的同时,把本来属于国家所有的地产也卖掉了。因此,大量本应属国家收入的钱,流入了个人或企业的腰包。
退休老工人罗某,1951年花了几十万元(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买到46平方米的几间平房。现在,房子已破烂不堪,苦于无钱维修。于是,他出卖了其中的21平方米,以9000元成交。邱某有一间42.8平方米的木板房,每平方米卖价高达1500余元,总计6.5万元成交。不难想象,光房屋,无论如何卖不到这么高的价钱。
据介绍,所卖房款绝大部分为房主所得,交易市场只收房款总额的3%。在这3%的收入中,市场与市房管局房产监理处三七分成,市场得7,监理处得3,国家则一分钱也未得。
由于经营房地产有利可图,各种牌号的以征地或拆迁建房出售的土地开发公司、房屋开发公司便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据了解,仅成都市就有20余家,小小德阳市也有7家。
据了解,香港对城市土地的管理,实行批租的办法,房随地走。地价、地租成为香港政府重要财源之一。而内地,长期以来对土地采取“无偿使用”的办法,乱占滥用、早占迟用、占而不用或化公为私等现象大量存在,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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